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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录下自己「被家暴」的姑娘,该怎么保命?|女性安全指南070

女孩别怕田静 女孩别怕 2019-10-15


大家好,我是田静。


昨天我看到一视频:一位女士在家里架起了手机录像,随后,这个手机录下了丈夫家暴她的全过程。


短短几分钟的视频里,她被丈夫按翻在地,拳打脚踢长达40多秒,每一次攻击都用尽全力、直击要害,完全不顾她和孩子的哭喊。丈夫随后关门离去,她躺在地上挣扎了很久才能勉强起身。

 


整个视频里令人震惊的,除了丈夫的残暴,还有她最开始放置手机录像时的冷静。


她得被打过多少次,才能如此熟悉丈夫的「节奏」,冷静录下对方的家暴证据。


无奈之下,不得不庆幸,她做的是对的。这个视频,将成为她维权、离婚、索赔的铁证。


目前家暴男已被拘,她也下定决心离婚。


针对她所遇到的这种情况,小杨曾经做过科普,帮助被家暴的女性:


遭遇家暴后到底该怎么维权?

如何取证,证明自己遭遇了家暴?

提出离婚后,遭遇对方纠缠威胁,如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?

提出离婚前,要做哪些准备?


请收下这份「家暴保命攻略」。


希望你永远都用不上,也希望有需要的人能第一时间看到。


作者 :小杨

编辑:田静


先给大家讲一个案子:


2009年3月,刚结婚不久的董珊珊突然失踪。


过了几天,她跑回娘家跟母亲说,她这几天是出去躲丈夫王光宇的,「他经常打我,还不许我离婚,否则就要家里好看。」


4月5日,董珊珊向王光宇提出协议离婚,被拒绝。董家那段时间天天被电话骚扰和威胁。


他们前前后后8次报警,警察每次都说「他们还是夫妻,这事不好管。」


那几天晚上董珊珊的尖叫声常常会把家人吵醒,她母亲说「那两天夜里,我听见珊珊总在睡梦中喊,‘千万别打我了,我什么都听你的。’」


长时间的折磨让董珊珊患上了重度抑郁症。她生前的心理医生说,以往这种因家暴来心理咨询的,他们都会劝和,唯独这一次,越早离越好。


回娘家7天后,王光宇带人找上门,把她带走了。


5月,董珊珊再次离家出走。


6月17日,王光宇找到董珊珊后,把她带回家,「打了七八回。」(王光宇录口供时这么说。)


8月,董珊珊从家里逃到她奶奶家,当时的董珊珊「头发被血粘着,脸肿得眼睛快见不着了,浑身上下都是淤伤。」


在医院治疗两个多月,新婚刚10个月的董珊珊去世了。


董珊珊的母亲接受采访时说:女儿是被女婿打死的


2010年7月,王光宇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,赔偿死者家属医疗费、死亡赔偿金等共计81万余元。


2014年年初,王光宇提前出狱,和一个23岁的女孩结了婚。他「本性难移」,依旧对女孩实施家暴。


女孩给北京一家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打了求助电话后,躲了起来。


「董珊珊家暴致死案」并不是个例,网上关于家暴致伤或致死的案例还有很多。



不仅是普通老百姓,黄奕、贾静雯和蕾哈娜等明星,也都被家暴过,还有一年前吵得沸沸扬扬的刘洲成家暴事件。


在2016年时,妇联发布了一组统计数据,全国2.7亿个家庭中,有30%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。平均每7.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。


面对家暴,有的受害者觉得这是「家丑」不可外扬,有的受害者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而一忍再忍。


但是,一次次的忍耐换来的除了变本加厉的殴打,还有可能是生命的代价。



难道遇到家暴时,就只能「忍」吗?


我整理了十个家暴维权成功的例子,只要用对了方法,就能提高家暴维权成功的概率。



家暴维权指南


1.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

2015年,吴某和丈夫结婚,婚后发现丈夫有赌博的习惯。劝过几次,都不听,说的次数多了,丈夫就开始动手打人。


以至到后来,只要丈夫输了钱,吴某就会挨打。2016年,吴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

案件审理期间,丈夫每天给吴某打电话道歉,承诺自己以后再也不会打她了,希望可以撤销离婚诉讼。


但吴某离婚态度坚决,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,吴某获得48000多元的赔偿。


在这起家暴案中,妻子坚决的态度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

无独有偶,2016年初,艾某因丈夫家暴,到郑州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。



据艾某说,双方在婚后经常会发生口角。丈夫情绪激动时,便会大打出手,在当地妇联的调解下,丈夫写下了保证书,承诺之后不会再动手。


但隔了没几天,丈夫又因一点小事殴打艾某,致其左腿骨折。


于是,艾某到法院起诉离婚。在医院的诊断书,妇联的书面记录和丈夫自己写的保证书等证据下,法院判决二人离婚。


2.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



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是只有受到了家暴后才可以申请,如果当事人觉得有被家暴的可能,比如对方打砸家里的东西或拿刀威胁等,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


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要求有三点:


(一)有明确的被申请人(实施家暴者)。包括被申请人的姓名、通讯住址或单位。


(二)有具体的请求。如请求禁止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、请求禁止被申请人骚扰、跟踪、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。


三)有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情形的事实依据和理由。申请人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证据。如报警记录、医院的诊断证明等。


具体需要哪些证据,我会在后文详细说明。


北京颁布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


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措施分四条:


(一)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;

(二)禁止被申请人骚扰、跟踪、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;

(三)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;

(四)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。


法院在发出保护令时,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四项中的一项或多项。第四条措施由法院视具体情况决定。


赵阿兰(化名)和前夫离婚12年,但在这期间,前夫总是擅自跑到她家,对她实施殴打。


她被菜刀顶过脖子,被灌满开水的暖壶砸过头,身上有大大小小的伤疤。


《反家暴法》施行一个多月后,法院通过了赵阿兰的人身安全保护令,禁止她的前夫「骚扰、跟踪、接触申请人及其亲属」。


从这之后,她才真正过上了太平日子。


除了赵阿兰这个例子, 微博@大魔宙的一篇文章中,讲到了一位叫@保护令有多难 的博主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事。



去年5月,她向法院提请了诉讼离婚,但丈夫坚称感情没破裂,法庭判决不离婚。


在那之后,她的丈夫、公公、婆婆先后多次去她的住所辱骂威胁,泼油漆、堵锁眼,甚至持械破坏防盗门。


被泼了油漆的门(图片来源:@保护令有多难 微博)


7月11号,她申请了《人身安全保护令》,被驳回。申请复议,8月21日依然被驳回。


但她没有放弃,把各种证据(包括被破坏的门锁照片,申请被驳回的书面材料等)都保留下来。继续申请《人身安全保护令》,8月29日,保护令申请成功。


赵阿兰和博主@保护令有多难 的亲身经历都说明: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,就算第一次申请没有通过,也一定不要放弃。


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,大家可以看一下


通过成功的案例,我总结出了它们之间的共同点:


①离婚信念坚定


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。别人说一万句话也抵不上你自己的决定。


面对家暴,如果决定离婚,那就拿出「吃了秤砣铁了心」的劲头。


有人被丈夫的道歉和保证书打动,信了他的话。遇到矛盾时,丈夫依然举起了拳头;


有人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而一忍再忍,但是,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满争吵和暴力的环境中,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样会造成影响。


所以,面对家暴,果断的做出决定,把伤害降到最低才是最重要的。


②证据保留全面


吴杰臻律师在《2017年全国家暴案件判决大数据报告》中,分析了94571份涉及家暴的离婚判决,仅有16632件案件有相关举证,77941件案件没有举证,举证率仅为17.59%。


这说明,在「家暴」这件事上,受害人的证据意识不强。


此外,在有举证材料的案件中,只有1492件有伤情鉴定,1767件有就医材料,3326件有报警回执,77件有告诫书,2290件有调查笔录。


有的受害人甚至说,自己根本不知道哪些材料可以当做家暴的证据,更别说收集保留了。


通过分析家暴案件,我把可以当做证据的材料分成三类:


·和申请人自己有关:申请人的伤情照片、医院诊断证明、和家暴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、微信短信记录以及对方写的悔过书或保证书等均可作为证据。


但是,在部分案件中存在这样的情况,即使有施暴者写的保证书、悔过书,法官仍然未将这些行为认定为家暴。


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:保证书、悔过书内容过于含糊,只有保证以后不再打骂老婆之类的表述,没有明确写出殴打的次数和程度。


不能当作证据的保证书


一份「有用」的保证书,首先要写明存在家庭暴力。


其次,把每次家庭暴力的时间、地点、发生原因都详细写清楚,最后再写保证不会再有下次。


而且,保证书最好找些证人签字来证明事件的真实性。


·警方:110 报警记录、有关家暴的报警回执、警方出具的告诫书、派出所询问笔录、周围邻居的证人证言等都可以当作证据。


报警回执


除了报警回执,警方出具的告诫书更加重要。


家暴告诫书


一方面,对施暴者起教育作用,另一方面,是证明家暴行为的有力证据。由于家暴行为事后取证难,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或调解书,有利于受害人维权。


根据法律规定,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、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、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。


·居委会和妇女联合会:居(村)委会或社区的对于家暴的情况说明、妇联出具的书证(类似于证明的一种文字材料)等也都是证据。


居委会证明


③及时向法院起诉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三十三、三十四条对家暴实施者和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都做出了规定:



第三十三条中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」,以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为衡量标准:



如果家暴行为严重,可能触犯《刑法》,构成犯罪。



除此之外,遇到家暴时,还要注意不要激化矛盾。有条件的可以先分居,避免因为情绪激动造成更严重的结果。


遭遇家暴该怎么办?


1.报警


《2017年全国家暴案件判决大数据报告》里指出,在94571件案件中,报警的案例只有8989件,85572件没有报警,报警率只有9.5%。


报警率偏低可能有几方面的原因,一是受害人觉得「家丑不可外扬」。


二是受害人的报警意识不强,觉得家暴是「家务事」,报警也没用。


三是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,受害人没有一技之长,不敢提离婚。


家暴受害者及时报警,不仅可以教育和警醒施暴者,警方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当做起诉离婚的证据。


「报警」是一种保护自己的途径,「家暴」有很多不可控因素,没办法给出绝对可行的建议。关键是受害者能不能下定离婚的决心。


2.电话求助


拨打全国妇联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求助。「12338」是由全国妇联设立的全国统一号码、统一规范的妇女维权热线,由专业律师免费解答问题。


假如遭到家暴,可以打电话向律师咨询有关的法律规定,根据律师的建议解决问题。


3.起诉离婚


在证据充足,离婚信念坚定的情况下,找个律师,直接向法院提请离婚。


我国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:实施家庭暴力,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。


另外,《婚姻法》还规定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请求权。无过错的被家暴方,在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,具体表现为可以多分财产。



我们作为普通人,虽然不能改变法律,但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是无可厚非的。


要知道,家暴不可怕,可怕的是明知道有解决办法,仍无动于衷。


田静后记:


关于家暴,我看过不少留言,总有那么几个人会站出来说:她做了什么,才会被打?她是不是出轨了?不然为啥打她?


我不得不无数次的强调:任何理由都不能家暴!


不要用什么「事出有因」来给暴力找借口。如果照这个定义,因有多小,才可以不被打?


出轨?败家?跟朋友吃个饭?没照顾好孩子?还是饭里多放了盐?


……


这句话背后的逻辑很恐怖:只要你做的事情都符合我的心意,我就不会打你。


那么婚姻中的男女双方,究竟是什么关系?


主仆?


当施暴者以高高在上的姿态面对受害者时,这种关系是不对等的,这种不对等才是家暴的主因。


而你,绝不能忍下去。


参考资料:

1.刘丹,《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研究——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427 个案例为分析样本》,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,2017.5.18;

2.《最高法公布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》,今日头条,2017.3.11;

3.《家庭暴力导致离婚 律师帮助女方成功维权》,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,2016;

4.《女性面对家暴该如何维权》,杭州资深离婚律师网,2017;

5.《南京警方公布两起家暴案例 4种渠道家暴维权》,现代快报,2015.11.25;

6.《还说家丑不可外扬?全国妇联统计每7.4秒就有一女性被家暴》,澎湃新闻网,2016.11.25;

7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,中国人大网,2015.12.27;

8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中央政府门户网站,2005.8.28;

9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,全国人大网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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